何大安:大数据思维改变人类认知的经济学分析
在互联网悄然改变人类经济、政治和文化生活的当今社会,互联网的发展历史可理解为经历了三个阶段:从前期“人与信息对话”的1.0版本,经由中期“信息与信息对话”的2.0版本,近期正走向“信息与数字对话”的3.0版本,互联网版本的不断升级是大数据运用范围不断扩大的结果,这是问题的一方面。另一方面,随着互联网、移动互联网以及物联网技术等的广泛运用,人类各种活动的数据将极大量地被搜集,人们行为的因果关系也会以迂回方式通过数字关系显露出来。特别地,若互联网在将来发展成“数字与数字对话”的4.0版本,这样的发展方向则明显预示着数字关系将取代因果关系,或者说,数据思维将取代因果思维,人类将全面进入大数据和人工智能时代。
如果我们把互联网版本的不断升级以及大数据运用范围的无边界扩大,看成是未来几十年运用大数据来分析因果关系的重要配置条件,那么,如何对大数据的整合、分类、加工和处理,以及如何通过大数据的完备性和相关性来获取因果关系的真实信息,则是另外两个重要的配置条件。工业革命后的人类科学文明对因果关系揭示的主要方法和路径,是先利用掌握的信息再通过抽象思维建立复杂模型,然后在实验室通过试错法来设置能反映因果关系的参数使模型具有操作性;但这种方法和路径涉及的数据,是样本数据而不是大数据。在大数据和人工智能时代,智慧大脑是使用“数据驱动法”来设置模型和参数的(吴军,2016)。具体地讲,是用云计算集约化及其运算模式来整合、分类、加工和处理大数据,通过数据之间的相关性来探寻在样本数据基础上无法判断和推论的信息;同时,对模型的处理,不是建立复杂模型而是建立许多简单模型,并通过数以万计的计算机服务器对模型进行优化和设定相应的参数,以至于完完全全地运用大数据来揭示因果关系。
有必要说明的是,数据驱动法使用的数据不仅包括“行为数据流”,而且在某些特定场景中,还包括“想法数据流”;前者是指历史数据和当前发生的数据,后者是指从已知数据的相关性所推测的未来数据。社会物理学认为,人们实际行为与“想法流”之间有着可以通过大数据分析而得到的可靠数量关系,这种关系会通过互联网成为一种改变人们选择行为的重要因素(阿莱克斯彭特兰,2015)。诚然,在未来几十年,数据驱动法是否能成功地成为解析因果关系的有效方法,尚有待于大数据运用的实践,特别是有待于它在人工智能运用上之成效的检验。不过,数据驱动法作为解析因果关系的一种重要方法,无疑是智慧大脑的人机结合在大数据思维上的重要突破,它至少在如何展开大数据思维上打开了解析因果关系的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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