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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部门:网约车平台采集的个人信息保存期限不少于2年

发布时间:2020-01-15 19:21:59 所属栏目:模式 来源:TechWeb.com.cn
导读:副标题#e# 1月14日消息,交通运输部官网发布公告称,交通运输部对《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进行了相应修改,废除了规章中有碍优化营商环境、扩大对外开放的规定和做法。 其中,删去《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六条第一款第

第二十七条 网约车平台公司应当遵守国家网络和信息安全有关规定,所采集的个人信息和生成的业务数据,应当在中国内地存储和使用,保存期限不少于2年,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上述信息和数据不得外流。

(编辑:东莞站长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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